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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第96章 人间蛊王,靓到炸场(感谢道爺駕臨的盟主) (第2/2页)
  
  不过,他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觉。
  
  在他看来,这些媒体炒作只能作为锦上添花,最终还是要看作品。
  
  他把港媒报导的内容,通过电话和黄启道说了一些。
  
  并且强调说,他当时造型真的很一般。
  
  这些媒体就是挑事。
  
  动不动就用「靓到「带刺」」「靓绝全场」「杀疯了」「相机爆镜」之类的夸张标题。
  
  还经常拉踩挑事。
  
  比如这次,就有媒体说沈奇靓过陈关西。
  
  暗搓搓地想看两人隔空打擂。
  
  弄得沈奇都不敢轻易出门。
  
  黄启道倒是很希望内地媒体转载这些报导。
  
  奈何没钱去公关。
  
  不过,内地这边也有不少新闻。
  
  最离谱的一条,大概就是「黄小明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啥?
  
  什麽特麽的叫特麽的为了我?
  
  沈奇差点爆出一串连环粗口。
  
  小明哥你别乱搞啊!
  
  我真的不好这口。
  
  了解了之後才发现就是个误会。
  
  黄小明也没干别的。
  
  就只是评论转载了沈奇的博客。
  
  他的评论也很简单。
  
  好听!
  
  主要是以前黄小明没有博客。
  
  注册之後也没干别的,只转载了沈奇的博客,确实像是专门为了沈奇注册博客。
  
  前有金莎、舒唱捧场,後有黄小明注册博客参加评论,官方也趁机推了一把一沈奇的博客热度又起来了。
  
  黄启道还带来了一个消息。
  
  金莎要买《杀手》。
  
  「金莎?她买《杀手》?她买《杀手》做什麽?」
  
  沈奇一头雾水。
  
  这姑娘该不会以为,她砸点钱买歌,自己这边就任她为所欲为吧?
  
  有病就去看,西医治标,中医治本,中西医结合治成标本。
  
  她大概是不知道这首歌的MV有多血腥吧!
  
  「我估计是他们公司要的,你之前不是说这歌适合林俊杰吗?」
  
  黄启道还没答覆。
  
  他看似是沈奇的经纪人,其实一点权力都没有。
  
  「哦对,金莎是林俊杰的师妹,可能是林俊杰想要咱们的歌。」
  
  沈奇觉得有些荒谬。
  
  这歌明明就是林俊杰的,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和林俊杰产生了交集。
  
  「那咱们卖吗?」
  
  黄启道也在纠结这件事。
  
  卖了的话,大概率就是林俊杰唱了,有了对比就有伤害,沈奇的破唱功就会被反衬到尘埃里。
  
  而且,热度也会转移到林俊杰那边。
  
  虽然林俊杰不太在乎这点热度,但是沈奇在乎啊。
  
  他的博客起死回生,多亏了这种原创歌曲。
  
  沈奇是娱乐圈的无名之辈,但他的博客不是,比很多开博客的明星都要火。
  
  「卖啊,为什麽不卖,只要给钱咱就卖!
  
  沈奇理解黄启道的担忧。
  
  然而,这种担忧并不会因为你攥着歌不让别人唱,就能够避免。
  
  再说了,林俊杰唱得再好,他也不是原唱!
  
  沈奇才是唯一的原唱。
  
  其实,看上这首歌的不是林俊杰,而是金莎的老板毕晓世。
  
  当他知道金莎去当了沈奇的「头号舔狗」,他的愤怒几乎能把天灵盖掀开。
  
  也不知道该弄死金莎,还是弄死沈奇。
  
  前者他不舍得,後者他弄不死。
  
  他冲进沈奇的博客,才发现被高高顶起的是黄小明和舒唱的评论。
  
  不愧是四大小生之一。
  
  国民级的偶像!
  
  简单的两个字「好听」,就秒杀了头号舔狗金莎。
  
  头号女舔狗:金莎。
  
  头号男舔狗:黄小明。
  
  就因为有了这俩舔狗,沈奇的博客有了上百万点击。
  
  毕晓世冷静了下来,决定用他专业的知识,还有傲人的口活,喷死沈奇这个王八蛋。
  
  没想到————歌居然尼玛的还不错。
  
  #,喷不动啊!
  
  真特麽憋屈。
  
  而且,他还发现这首歌特别适合林俊杰。
  
  这个沈奇在演唱的时候,甚至采用了一些林俊杰的唱法。
  
  他的脑海中翻涌着冒出一个词:
  
  量身打造!
  
  在商言商,虽然讨厌沈奇,但是碰到这样一首适合公司台柱子的歌曲。
  
  他的专业素养告诉他一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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