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不靠谱的夫妻生活 (第2/2页)
林森还在熟睡,面对着墙壁背对着秦双凤,身体蜷缩的像一只大虾米,秦双凤揉着眼睛看着他自言自语道:“我有这么可怕吗?”捡起衣服到卫生间插好门换上。白天就是好,阳光明媚。秦双凤对着镜子晃了晃脑袋,脖子上痒痒的,抓了两下,竟然抓起两根长发,半米多长的直发。她自己的头发是卷曲的,秦双凤把长发丢进马桶,吐了两口吐沫进去,冲水。林森身边出现长发很正常。
秦双凤跟着贤姨的后屁股转悠,贤姨说:“小姑娘真勤劳啊,少爷还没起来呢吧。”秦双凤说:“睡得跟死猪一样。”贤姨说:“少爷从小就不喜欢起早。”秦双凤挖苦道:“但是喜欢贪黑。”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在这个贤良淑德的女人面前不能也不该这么出言无状,马上转移话题道:“贤姨,我想回市里面去住,这里没意思。”贤姨和蔼的说:“你跟我说没用啊,得去跟老爷说。”秦双凤心里道,我也看出来了。但是她还真不敢跟林朗开口,贤姨接着说:“早饭马上好了,你去把少爷叫醒。”秦双凤说:“好嘞!”蹿回到林森的卧室,他还像一只虾米一样窝在被窝里,被子紧紧地裹在身上,只露出一个脑袋。秦双凤站在床角,双手抓紧被边,用尽全力一扯,把整床被子从林森身上扯下,林森陡然惊起,怒道:“你干什么?”秦双凤说:“贤姨说早饭好啦,让我叫你起床。”林森反问:“有你这么**的吗?”说出来自己忍不住笑了。秦双凤一本正经的问道:“你想怎么叫?坐在你枕头边上轻柔的叫唤,老公,起床了,还是……”林森打断她道:“就这么做很好,你出去吃饭吧,我吃得快,还得等你。”
秦双凤咬了一口鲜嫩多汁的小笼包,赞道:“贤姨,你的包子做得真好吃。”贤姨使着眼色道:“说啊。”秦双凤吃完这个小笼包,林朗说:“喜欢吃再多吃点,我看你还在长身体,年轻人吃得多是福气。”秦双凤蹬鼻子上脸鼓足勇气道:“林爷爷,我想回到市里面住,谢谢你的照顾,我为了人身安全肯定要蹭你儿子的,我们俩一起住他在市里面的公寓吧,现在天天起这么早,还要坐那么久的车,受不了了。”林朗慢悠悠的吃着咸菜喝着粥,一言不发。秦双凤扁了扁嘴接着说:“这里闹鬼,我不敢住,就是院子后面的那个房子里闹鬼。”她豁出去了。林朗说:“好。”秦双凤有些不明白的问了句:“啊?”贤姨说:“老爷同意了。”秦双凤说:“谢谢林爷爷。”林朗说:“看好林森,我一把年纪了,不想失信于人。”
林森一边打着领带一边走到餐桌前,风卷残云,一口吞了三包子,喝了一碗粥,系好领带穿上鞋,又吞了五个包子喝了一碗粥,嘴巴鼓囊囊的拎着秦双凤的头发道:“爸,贤姨,忠叔,我上班去了。小不点,跟叔叔上班去。”提溜着她一路进车,发动汽车,开到市区遇上拥挤的车流,失神的看着前面的长龙说:“小不点,哥给你变个魔术吧。”秦双凤也觉得无聊的要命,连忙拍手道:“好啊,好啊。”林森一点花俏的姿势没耍,也没有一点铺垫,倏的变出一朵蔫了吧唧的玫瑰花,几片花瓣都耷拉了,右手一张一合,手心中变出一个首饰盒子。秦双凤对玫瑰花没兴趣,拿过盒子打开,里面是一枚硕大的钻戒。林森没精打采的说:“花送你了,戒指不是你的。”秦双凤说:“这么小气,我就看一看。也看不小。那个,你爸同意回市内住了。”林森兴高采烈的说:“小不点,你太给力了。我一定好好报答你,你在车上等着我。”他忽然冲下车,急的秦双凤大喊:“喂,大哥!万一车流动了,怎么办?”
她完全多虑了,林森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回到车里时,车流纹丝没动。林森把一大束鲜花放在秦双凤腿上,秦双凤很失望的皱着眉毛委屈的凝视他问道:“你这有意思吗?”林森说:“帮我把花上的刺都剪掉,你看我这胳膊。”他挽起袖子,古铜色肌肉发达的胳膊上很多划痕。秦双凤说:“你打算跟宋南地求婚?”林森说:“你真聪明。”秦双凤说:“以你的卖相和钱包,还用得着苦练这种功夫在酒吧里泡妞,用脚丫子想也知道。不过,宋南地才不会吃你这一套呢。”林森说:“总得试试吧。”秦双凤说:“她要是答应你的求婚,你离你的死期也不远了。真不明白,你最开始是怎么看上宋南地的,就是因为腰细,不懂,你这种脑容量还比不上肾上腺的,怎么还能发觉内在美?”林森说:“女的,只要不是太老太丑太胖,打扮起来总会动人的,我中午抽空带你买两件衣服,我送你。”秦双凤阴阳怪气的说:“不用。”
林森唯一一次说动宋南地跟着他一起去逛商场还是上个月的某一天,他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顽石点头了。宋南地所有的衣服只有两种颜色,黑和灰,她的衣服也很少,这个季节只有两件风衣,两条裤子,两条毛衣。那天宋南地出奇的好说话,在林森的请求下试穿了三条裙子,宝蓝色的套装,暗黄的礼服裙,还有一条鲜红的紧身连衣短裙。林森凭直觉觉得她穿红色的会最好看。先是穿宝蓝色套装,清秀文质彬彬的书卷气,很有韵味。换件衣服,焕然一新。换礼服裙比较费劲,林森亲眼见证了一个女孩换件风格的衣服会有脱胎换骨的变化,火速的跑出去买了一只红色的口红和一双黑色的漆皮凉鞋,鞋跟和防水台都超高,又买下那三件衣服。跑回来时,宋南地正要把礼服裙换下来,不出所料,她身材太平,根本撑不起来。林森非要给她涂口红,宋南地顺从了,也非让她换上黑色的高跟凉鞋。宋南地穿着那条红色的裙子走出试衣间,林森惊艳到了,她最适合的是红色。林森把她挽起的发髻打开,略微蓬松卷曲的长发披散,纤细脆弱的玻璃娃娃,我见犹怜,红色又增添了成熟的妩媚。他们俩走在一起,绝对的焦点,林森觉得那天的自己最高大伟岸。他一直在问宋南地脚疼不疼,因为她从不穿高跟鞋,走起路来有些生硬,但是宋南地只是摇头。林森再问,她索性连头都不摇了。
遗憾的是,那条天作之合的红色裙子,她只穿过一次,就再也没穿过。()